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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伟哥”商标遭遇撤销,理由是已成通用名称?商标局这样判!
近日,关于第1911818号“伟哥”商标撤销一案,商标局作出撤销复审决定书。商标局认为,本案中,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“生化药品”等商品上经合法、有效、广泛地使用,已成为“生化药品”等商品上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。故复审商标未构成核···
近日,关于第1911818号“伟哥”商标撤销一案,商标局作出撤销复审决定书。商标局认为,本案中,申请人提交的各项证据尚不足以证明复审商标在“生化药品”等商品上经合法、有效、广泛地使用,已成为“生化药品”等商品上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。故复审商标未构成核···